棉花糖

明诚的位置

长衫:

豆馥:

不记得是哪位朋友问我怎么看待明诚在明家的身份、地位以及他自己对此的定位问题。在这里稍微写两笔。

原著、剧本小说、电视剧,反正这三者的不一致问题已经谈得很多了。之前的明楼明诚三篇老实说是以很大的善意写的,试图展示一些可能原作者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但的确是更深层的东西,试图以最合理也最优美的方式弥合原来设定中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东西,也试图向大家展示这个世界除了婆媳关系家长里短之外还有别的更动人的心理动因。这个工作相当的吃力不讨好,但还是做了。原因无它,喜欢两个演员而已。

然而,后来有人觉得这是越俎代庖,痴迷太深,鸠占鹊巢,玷污作者,那我也无意再帮原著作者找补。谁家的黑锅,谁自己来背吧。油盐酱醋和天何言哉本来就是两个世界。谁是谁非,读者自有判断。

所以,这里单纯就WK先生的表演谈谈明诚的位置问题。一句话,明诚根本不在乎明镜和明台怎么看他,他留在这个家里,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明楼。他们两人在这个家里同进同退,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小世界。明镜明台和这个小世界是绝缘的。

话说到这里,意思都到了。就点到为止。


最后,说一个有趣的悖谬。

谢谢有朋友向我科普了同人圈的游戏规则。弃权声明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玩的东西了。我觉得吧,大家要玩甚至要卖,我反正是没有权利也没有兴趣来下判断的。

但既然都出本销售了,与其做空洞的弃权声明,不如考虑下下面这句话——如果真的看重作者,正确的做法是和作者分享版税,和作者分享版税,和作者分享版税。别的都是虚的。

重要的话说三遍。祝大家玩得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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